关于公开招聘北京同仁堂参茸中药制品有限公司
新品开发部部长、销售部外勤、质量部质量检验岗位的公告
北京同仁堂参茸中药制品有限公司隶属于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属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中药饮片(含直接服用、净制、切制),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等。多年来始终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减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传统古训,树立“修和无人见,进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造就了制药过程中兢兢小心、精益求精的严细精神。更是以同修仁德,济世养生的经营宗旨体现着爱国爱人之心,仁药仁术之本,以及以义取利,以诚守信的精神之道。根据企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拟社会公开招聘新品开发部部长、销售部外勤、质量部质量检验岗位各1人,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北京同仁堂参茸中药制品有限公司新品开发部部长,1人。
2.北京同仁堂参茸中药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部外勤,1人。
3.北京同仁堂参茸中药制品有限公司质量部质量检验岗,1人。
二、招聘方式
采取社会化公开招聘形式,通过智联招聘网站和药材参茸公司官网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条件
-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认同同仁堂文化,爱护同仁堂品牌。
3.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党员遵守党章党纪。作风端正,品行良好,团结合作,廉洁自律。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未受过相关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满。
(二)任职资格
1.新品开发部部长:30岁以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年及以上医药营销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新产品开发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2.销售部外勤:30岁以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年及以上医药营销相关工作经验,熟悉销售部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3.质量部质量检验QC:40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质量检验工作经验,医药或检验相关专业,熟悉质量检验相关工作流程,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
四、岗位职责
(一)新品开发部部长
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营销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2.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特点和发展趋势。
3.制定网络营销方案。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销售部外勤
1.宣传品牌
(1)通过在药店与消费者的交流,向消费者宣传本品牌产品和公司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
(2)在药店派发本品牌的各种宣传资料和促销品。
2.产品销售
利用各种销售和服务技巧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增加本公司产品销量。
3.产品陈列
做好药店生动化、产品陈列和POP的维护工作,保持产品与助销品的整洁和标准化陈列。
4.收集信息
(1)收集顾客对产品的期望和建议,及时妥善地处理顾 客的异议,并及时向主管汇报。
(2)收集竞争品牌的产品价格和市场活动等信息,及时向主管汇报。
(3)收集药店对公司品牌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主管汇报,与药店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客情关系,获得最佳的宣传和促销支持。
(4)了解药店的销售、库存情况,及时要求药店进货,并及时向主管汇报药店进销存情况。
5.填写报表
完成日、周、月销售报表及其它报表填写等各项行政工作,并按时上交主管。
6.其它
完成主管交办的各项其它临时任务及药店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早晚上下班时要做好药店的卫生清洁,适时维护客情关系。
(三)质量部质量检验
1.建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经批准的检验操作规程;
2.对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按照规定的方法检测,其结果与质量标准相比较,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3.参与物料、产品内控质量标准的制定或修订,提出修改意见;
4.负责成品留样;负责产品稳定性考察;负责原药材标本留样;
5.负责对生产区环境悬浮粒子数、微生物数、生产工艺用水的检测;
6.负责对洁净区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的检测;负责留样观察品、售后服务、退货产品样品的检测;
7.负责各级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专职质量检验员持证上岗;
8.负责试剂、标准品、标准液及仪器的管理;
9.负责公司各项产品检验记录的妥善保管,定期汇总,为改进完善质量标准提供数据;
10.负责本部门岗位职责、管理规程及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与实施;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方式
(一)请有意应聘者将个人求职简历发送至:srzyzp@tongrentang.com,邮件标题按“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并在简历中写明联系电话;或者在智联招聘网站上直接投递简历。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联系电话:010-89256035。